职能及成员

教育及评审委员会

教育及评审委员会是根据《牙医注册条例》第5AC条设立。根据条例第5C条,委员会可执行以下职能:

  1. 向牙医管理委员会建议各类专科,而注册牙医的姓名在列入专科名册内时是可列于该等专科之下的;
  2. 向牙医管理委员会建议要求姓名被列入专科名册内由该小组根据(a)段建议的某一专科之下的注册牙医须具备的资格、经验及其他特质;
  3. 向牙医管理委员会建议要求将任何注册牙医的姓名列入专科名册的申请的程序及文件事宜;
  4. 向牙医管理委员会作出建议,以令牙医管理委员会可决定应否将某注册牙医的姓名列入专科名册内或从该名册除去;
  5. 检视为注册或从事牙科执业而规定须接受的牙科教育及牙科训练的水准及架构,并向牙管会建议上述水准及架构;及
  6. 评审训练课程,并就应否为注册或从事牙科执业的目的而认可该课程,向牙医管理委员会作出建议。

组成

根据条例第5B条,委员会由以下人士组成:

  1. 3名牙医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1人担任主席);
  2. 1名属香港大学牙医学院的全职教员而并非牙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注册牙医,由香港大学提名;
  3. 1 名并非牙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注册专科牙医,由医学专科学院院务委员会提名;
  4. 1 名属公职人员而并非牙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注册牙医,由卫生署署长提名;及
  5. 1 名并非牙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注册牙医,由香港牙医学会理事会提名。

委员名单

教育及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 傅大全牙科医生
委员: 陈之骏牙科医生
  方德生牙科医生
  李筱雯牙科医生
  鲍浩能教授
  谢佩仪牙科医生
  张辰牙科医生
秘书: 谭晓恩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