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试详情
第二部分 – 实务考试
实务考试目的在于测验考生手作的灵巧程度及专业能力。考生须通过第一部分笔试,才可参加第二部分实务考试及第三部份临床考试。实务考试包括以下部份 -
- 儿童齿科及矫齿科
- 修复齿科
- 保存齿科
- 牙周病学及牙科公共卫生学
- 口腔及颌面外科
- 实务考试通常于菲腊牙科医院举行。考生可用英语或粤语进行这部分考试,并须在申请表上注明所选定的语言,选定后不得临时更改。
- 考生不应穿着或配戴可显露其个人身份如姓名、来自那个国家及/或曾就读的牙科学校等资料的衣服或物件(例如:名牌或标志),或将该类衣服或物件带进实验室。违者会被留名及警告。
- 在第二部分实务考试的所有模拟临床测试中,考生应遵循既定的气溶胶预防措施和通用感染控制程序(Infection Control)。考生于考试期间必须使用个人防护装备(PPE),而有关装备会于考试现场由考试主办方提供。考生亦可自行携带个人防护装备应试。其他与感染控制有关的事宜亦属实务考试中评估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正确使用用具、安全注射操作,以及利器处理。任何违反感染控制程序的行为,或会影响考生的 最后考试评分。
- 部分科目可能包括口试
- 当操作涉及头颅模型时,必须将其调校至合乎病人安全及接近现实环境的位置下使用。该要素将构成考试评估的一部分。
个别合格项目的成绩局部保留
考生可将在第二部分实务考试中取得的个别合格项目的成绩局部保留。考生可保留局部合格成绩4年或于取得合格成绩后的4次考试中重考其他项目,两者以较早发生者为准。此条款适用于在2015年或以后参加第二部分考试的考生。然而任何人士如曾参加许可试任何一部分5次,而每次成绩均不合格,委员会可禁止他再次参加许可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