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注册/引用的附加资格

可供注册/引用的附加资格名单

牙医管理委员会备有可供注册/引用的附加资格名单(名单),并不时就名单作出修订。

牙医如持有名单内列明的资格,均可引用相关资格或申请把相关资格注册于其普通科名册内的记项,但前提是获取相关资格的方法及标准均须符合牙医管理委员会的《加入可供注册/引用的附加资格名单的指引》 第4和第5段所订明的标准。

指引及申请表格

新修订的《加入可供注册/引用的附加资格名单的指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1日及之后收到的所有资格注册申请,均会按该指引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