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及成員

教育及評審委員會

教育及評審委員會是根據《牙醫註冊條例》第5AC條設立。根據條例第5C條,委員會可執行以下職能:

  1. 向牙醫管理委員會建議各類專科,而註冊牙醫的姓名在列入專科名冊內時是可列於該等專科之下的;
  2. 向牙醫管理委員會建議要求姓名被列入專科名冊內由該小組根據(a)段建議的某一專科之下的註冊牙醫須具備的資格、經驗及其他特質;
  3. 向牙醫管理委員會建議要求將任何註冊牙醫的姓名列入專科名冊的申請的程序及文件事宜;
  4. 向牙醫管理委員會作出建議,以令牙醫管理委員會可決定應否將某註冊牙醫的姓名列入專科名冊內或從該名冊除去;
  5. 檢視為註冊或從事牙科執業而規定須接受的牙科教育及牙科訓練的水準及架構,並向牙管會建議上述水準及架構;及
  6. 評審訓練課程,並就應否為註冊或從事牙科執業的目的而認可該課程,向牙醫管理委員會作出建議。

組成

根據條例第5B條,委員會由以下人士組成:

  1. 3名牙醫管理委員會委員(其中1人擔任主席);
  2. 1名屬香港大學牙醫學院的全職教員而並非牙醫管理委員會委員的註冊牙醫,由香港大學提名;
  3. 1 名並非牙醫管理委員會委員的註冊專科牙醫,由醫學專科學院院務委員會提名;
  4. 1 名屬公職人員而並非牙醫管理委員會委員的註冊牙醫,由衞生署署長提名;及
  5. 1 名並非牙醫管理委員會委員的註冊牙醫,由香港牙醫學會理事會提名。

委員名單

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委員名單如下:

主席: 傅大全牙科醫生
委員: 陳之駿牙科醫生
  方德生牙科醫生
  李筱雯牙科醫生
  鮑浩能教授
  謝珮儀牙科醫生
  張辰牙科醫生
秘書: 譚曉恩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