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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
牙科衞生員註冊
更改地址
牙科衞生員註冊
更改地址
根據《牙醫註冊條例》第15I條:
註冊牙科護理專業人員須將一個可用以聯絡該人員的香港地址,提供予牙醫註冊主任;和
上述(a)項提供的地址如有任何更改,須向牙醫註冊主任報告,而報告的限期,是有關更改當日後的2個月。
如上述地址有任何變更,請填寫表格通知中央註冊室。
表格及相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