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試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報考許可試時具備以下的條件 –

  1. 已圓滿地完成不少於4年的屬牙醫管理委員會批准類型的全時間牙科訓練;及
  2. 是委員會接納的牙科學位或牙科資格持有人。

牙醫管理委員會可應申請,容許某人參加許可試,或許可試的任何部分,前提是—

  1. 訂明費用已繳付;
  2. 牙管會信納,該人具有良好品格;及
  3. 牙醫管理委員會施加的條件,已獲符合。

如某人曾在許可試中,有任何一部分 5 次不合格,牙醫管理委員會可拒絕容許該人參加許可試。

委員會發佈了 (“Competences for the Hong Kong Dentists” (香港牙醫須具備的專業技能),作為許可試所要求水平的綱領。該文件已上載於牙醫管理委員會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