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試詳情
第一部分 – 筆試
筆試包括兩張含八個科目的選擇題試卷。題目是按「最佳一個答案」的模式擬定。每條題目有5個答案可供選擇,考生須從中選出最佳答案。
考試部分 | 科目 | 問題數目 | 作答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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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 甲部 – 應用基本科學 * | 卷一各科目各有20條 | 卷一各科目各佔20 分鐘 |
乙部 – 與牙科有關的內科和外科醫學 | |||
丙部 – 牙科藥理學、治療學及與牙科學有關的醫療緊急情況 | |||
卷二 | 甲部 – 口腔外科、口腔內科及口腔病理學 | 卷二各科目各有50條 | 卷二各科目各佔1 小時 |
乙部 – 兒童齒科及矯齒科(正畸科) | |||
丙部 – 保存齒科 | |||
丁部 – 牙周病學、預防齒科及牙科公共衛生學 | |||
戊部 – 修復齒科 |
這部分包括與牙醫工作有關的科學科目,例如生物學及病理學等
個別合格項目的成績局部保留
- 考生於卷一/卷二任何科目取得的合格成績,可將個別合格項目局部保留。考生可保留卷一/卷二的局部合格成績4年或於取得合格成績後的4次考試中重考其他科目,兩者以較早發生者為準。
- 此條款適用於在2015年或以後參加第一部分考試的考生。然而任何人士如曾參加許可試任何一部分5次,而每次成績均不合格,委員會可禁止他再次參加許可試。
第一部份 – 筆試考試場地
筆試通常於黃竹坑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賽馬會大樓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