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專業發展計劃
註冊牙醫的強制性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將於2026年7月1日正式實施。
牙醫管理委員會自二零零二年開始,推行為註冊牙醫而設的自願性持續專業發展計劃。根據修訂後的《牙醫註冊條例》,所有牙醫及牙科護理專業人員(包括牙科衞生員及牙科治療師)必須符合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的要求,才能取得或續領執業證明書。根據《牙醫註冊條例》第11A(2A)條,牙醫管理委員會獲授權就此訂定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的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該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要求適用於持有正式註冊、有限度註冊及特別註冊資格的註冊牙醫。
詳情請參閱註冊牙醫強制性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的指引。